近期,经省政府研究,决定授予渭南市临渭区、汉中市南郑区、留坝县、佛坪县、平利县、山阳县等6县(区)“省级文化先进县”称号,并分别奖励各县(区)人民币30万元;大荔县、澄城县、城固县、安康市汉滨区、紫阳县、旬阳县、韩城市等7个县(区、市)复查合格,继续保留“省级文化先进县”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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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经省政府研究,决定授予渭南市临渭区、汉中市南郑区、留坝县、佛坪县、平利县、山阳县等6县(区)“省级文化先进县”称号,并分别奖励各县(区)人民币30万元;大荔县、澄城县、城固县、安康市汉滨区、紫阳县、旬阳县、韩城市等7个县(区、市)复查合格,继续保留“省级文化先进县”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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