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“关于调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 进一步加强网络文化经营单位管理的通知”。 《通知》指出,根据国家有关政策,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不再承担网络游戏行业管理职责。不再核发涉及“利用信息网络经营网络游戏”“利用信息网络经营网络游戏(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)”“利用信息网络经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”等经营范围的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。已经核发的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仅含前述网络游戏经营范围且尚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,有效期届满后不再换发新证。 《通知》强调,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将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的监管。一是全面排查全省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情况,清理“僵尸”企业。二是严格按照调整后的审批范围进行审批。调整后的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审批范围包括:网络音乐、网络演出剧(节)目、网络表演、网络艺术品、网络动漫和展览、比赛活动。 附:《通知》全文 |